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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照片 侵权公司赔了6.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6: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邓小平故居〉侵权案》追踪

  花了18年时间拍下一幅《邓小平故居》全景照片,不料被康银阁钱币公司盗用,作者郑继明怒将对方告上法庭。去年8月,广安中院一审判决康银阁钱币公司赔偿损失9万元,该公司以判决赔偿的金额太高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下午,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钱币公司因侵权支付郑继明6.5万元。

  纠纷一张照片索赔50万

  广安人郑继明称,他为拍摄名为“小平故居图”的照片花费了18年时间和大量精力,后被采用为“邓小平故居留言簿”封面。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北京康银阁钱币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开发行了以小平故居为背景的“装帧卡”115万枚。郑继明认为,钱币公司侵犯了他的著作权,郑于去年8月22日将钱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钱币公司赔偿他5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在《中国摄影报》上公开致歉。

  一审钱币公司赔偿9万元

  钱币公司在一审中称,发行“邓小平诞辰100周年普通纪念币装帧卡”是为了缅怀伟人的丰功伟绩,没有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因此,公司的行为没有侵犯郑继明的权益。

  广安市中院一审判决,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钱币公司赔偿郑继明损失9万元。钱币公司认为9万元的赔偿金额太高,遂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

  结果法官搭桥庭外和解

  在21日的二审庭审中,双方围绕“9万元是否过高”进行了申辩。

  昨日,据此案的承办法官介绍,她在认真研究了案情以后认为,钱币公司的侵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双方的分歧主要是赔偿金额,但由于赔偿金额难以计算,她决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尽量庭外和解。于是,承办法官先给钱币公司致电,征求对方意见。随后,承办法官又致电郑继明,郑继明了解情况后也爽快地答应了。昨日上午,钱币公司从北京将6.5万元汇入了郑继明的账户里。记者庞山岚实习生陈东黄学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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