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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大年票 反对声音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6: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民对收费公路拟推行大年票议论纷纷,市交委坦陈———

  “你们竟然搞了一个百名车主的调查,是随机还是发放调查表?真有85%的车主不赞成大年票?”昨日,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公路处处长王新代在看到本报《年票制车主车商反响强烈》后关心地问道。他坦言,对于大年票,现在网上正方和反方的观点都很多,但反方声音要多些。

  昨日,记者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公路处看见,该处办公室办公桌上摆放着大量的下载网友言论打印件,该处工作人员正在仔细认真地阅读着。一工作人员说:“这两天我简直是忙惨了,随时都在关注网上的网友言论,我都已经下载了好几叠了。”

  据了解,自从大年票消息被披露后,原来冷清的成都市交委网站B B S 也变得热闹非凡。“大家提前讨论是好事,这些都为方案制订及其相关决策提供了很好的依据。”王新代说。

  针对部分市民“大年票也应包括高速公路”的呼吁,成都市交委相关人士说:“如果大家同意,包括成温邛、城北出口高速、成彭高速等都可以纳入大年票范围,只不过年票费将大增。”另外,机场高速只是作为空港专用,没有与其他高速公路联网,因此不会纳入大年票。

  该人士还说,由于很多高速公路都是经营性质的,而且收费时间比较长,如果整合成还贷性质的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只允许收费20年,这样大年票的价格会更高。

  “成都收费公路的债务在十几年间已经形成,需要我们认真面对。甚至一代人为之付出代价。”一交通行业人士认为,从大年票引发的诸多争议可以看出,收费公路所带来的阵痛已经显现出来。记者张镜

  市民建议———政府应用税收分担债务

  昨日,许多成都市民致电本报提出,收费公路总债务经审计确定后,政府应该用税收收益来支付其中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全部由车主来埋单。

  市民张勇说,一条道路修好后,不单是有车的走路方便了,那些房地产老板也赚惨了。因此应考虑让那些在道路通行后受惠的行业来分摊一部分。

  成都市政协委员张天健也认为,一条道路修好后,除了方便人流物流快速通行外,还能深刻地带动当地的房地产、餐饮、企业投资等,的确能让这些企业多赚到钱,最终的表现就是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政府的税收。因此,政府应该用多增加的税收来为这些收费公路的债务埋一部分单。

  成都市交通委员会相关人士对此表示,站在科学分析、理性探讨的角度来看,政府埋一部分单是合情合理的。

  记者张镜

  物价部门表示———市民反映强烈就应听证

  针对成都公路年票制度引发的大争论,昨日,四川省物价局工业交通价格管理处的负责人表示,收费公路改变收费方式有点打“听证”的“擦边球”。但是,如果市民反映强烈,就有必要进行听证,并且“大年票”要经过各方论证,价格肯定不能乱涨。

  该人士提出,按照规定,收费价格提高或者降低必须要经过听证,但年票制也属于收费方式的改变,属于可听证也可不听证的“擦边球”。如果有必要进行听证,申请方需提出两套或两套以上的申请方案,并由物价部门对其成本进行审核、论证、听证后,报政府审批。记者王立

  律师观点———推行年票涉嫌强制消费

  “收费公路打捆,这无疑是一种强制性消费。”昨日,曾提起“机场高速封辅道违反公民道路通行权”诉讼的成都律师邢连超对大年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邢连超说,道路本来是属于公共产品,政府应该用公共税收的方式来埋单,这也是政府不容推脱的责任。现在我们姑且认同收费公路是一特殊的商品,那么车主在使用收费公路时无疑是一种消费行为,各车主和收费公路投资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关系,现在交通部门主动介入,要“捆绑”销售,消费者在消费某一条收费公路时,不得不为其他若干条收费道路埋单,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违反了市场经济所必须遵循的公平交易的原则。

  成都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也致电本报质疑大年票的合法性。他说,交通部门应解释清楚的问题是,推行大年票收费制依据的法律是什么?是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让广大市民为所有的收费公路埋单。他认为,交通部门的所有行为都应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不是仅靠市民的理解。记者张镜

  说年票制利弊拨86969110

  车主算账———买年票每月少跑500公里

  江南奥拓车主孙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她每天平均行驶的公里数在30公里以内,车的平均油耗大概为4.5升/百公里,按照93号汽油目前市价4.36元/升计算,她每个月的油费在180元左右。三年来,这车最远只开到了郫县,如果去稍远的地方都换成大车了,所以油费最高没超过300元。如果按照年票每年1200元计算,每月就要增加100元的养车费用,这就相当于交了双倍的养路费(目前养路费为105元/月),也相当于行驶500公里产生的油费。养车成本中“买路钱”就占了近一半,这样算起来简直太不合算了。 记者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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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近百名读者打进本报新闻热线,表达了自己对年票制的看法。作为一件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市民的意见就显得至关重要。到底应不应该实施大年票制收费?这种收费是否合理或者合法?如果真的实施年票制,怎样收费才能保障市民的利益?为了能听到更多市民声音,本报新闻热线86969110将继续开通,欢迎广大市民畅所欲言,共同为成都的交通环境改善出谋划策。记者鞠艺

  杨女士:我是华阳人,几年都不会去绕城高速和成灌高速等路,为什么我们还要交钱?“一票通”纯粹是霸王条款!

  李先生:我不赞同这种收费。政府说此举是为了改变成都现有公路“饿的饿死,撑的撑死”的不均衡现象。

  陈先生:我反对搞公路收费“一票通”。这种方式明显增加了车主经济负担,况且现在有几个车主往绕城高速公路上跑?

  董先生:实行成都公路“一票通”还是应该听一下广大有车族的意见。像我是成都户口,车也上的成都牌照,可是现在我退休了常年居住在眉山,很少到成都来,“一票通”对我们就太不公平了。

  张女士:我们是工薪阶层,买车是用来在市区上班,我们有几回跑到绕城路上去?脱离实际出台相关规定变相增加我们负担。记者鞠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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