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收买被拐儿童院长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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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6: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湖南祁东县法院昨日对衡阳部分福利机构收买被贩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涉嫌拐卖儿童的9名犯罪嫌疑人及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衡东县福利院原院长陈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查,自2002年12月以来,湖南常宁市人段美林、段月能、段子林和重庆大足县人吴代超、吴代群(均系亲戚关系)等人在广东吴川、湛江等地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婴儿,
违法、违规接收婴儿共78名。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