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管费75%留区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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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7:4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三峡移民行管费的管理。通知指出,移民行管费不得用于非移民管理机构及其个人的奖金、福利和补助,市、区县两级移民管理机构行管费可分别按25%、75%的比例分配。 移民行管费是专项用于各级三峡工程移民管理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的经费,任何非移民管理机构都不得使用移民行管费。市政府要求,移民行管费使用应重点用于基层,市、区
此外,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职工的奖金、福利和补助等开支,只能在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节余行管费中列支,凡行管费超支者不得发放奖金,移民行管费不得用于非移民管理机构及其个人的奖金、福利和补助。凡未经市移民局审批违规购车、购(建)房者,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