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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设机构保护海外公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7:50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公民在海外遇险、遇难事件时有发生,对此,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魏苇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海外中国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大量中国公民踏出国门,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住。2004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2850万人次,2005年达到3102万人次,涉及近200个国家和地区。“这在客观上造成中国公民在海外遇险的几率上升。”魏苇说。

  魏苇说,在遇到交通事故或抢劫等情况时,当事人一般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或有关主管机构报案,寻求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如遇对方执法、司法部门有不公正行为,可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一步寻求使领馆的协助。他提醒即将出国和已在海外的中国公民随时浏览外交部网站(www.fmprc.gov.cn)获取信息。

  魏苇同时透露,为适应当前领事保护工作新形势,外交部决定于2006年上半年在领事司设立领事保护处,专门负责涉及海外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案件的处理。“该处的成立将更好地整合资源,提升领事保护、预警、应急和协调能力,是中国政府加大对海外中国公民保护力度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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