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6大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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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8:03 潇湘晨报 | |||||||||
在昨日下午的全省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5年来我省贪污贿赂犯罪的新变化,及面临新变化时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如何采取应对之策。 卢乐云透露,贪污贿赂犯罪呈现6大新的变化趋势:
一是从犯罪主体看,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呈上升趋势。近两年来共查办行政执法人员703人,司法人员94人。 二是从犯罪的罪名看,近两年贪污案件呈下降趋势,共查办贪污案件1332人,比前两年分别下降4.9%;贿赂案件呈上升趋势,近两年共查办贿赂案件1153人。 三是从犯罪手段看,贪污贿赂犯罪更加隐蔽化、职能化。 四是从犯罪作案的空间看,跨区域作案,携款潜逃,案发后潜逃,向国外、境外转移赃款的现象更加突出,国内贪污贿赂犯罪国际化。 五是从发案领域看,垄断性行业、新经济领域、资金密集型领域以及拥有人事权、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的机关和单位成为新形势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主要发案领域,金融、交通、国土、电力、建筑、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行业的相关环节,依然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部位。 六是从发案形式看,窝案、窜案等群体性案件更为突出。熊智能苗霞罗家欢何旭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