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挂同性恋不可取”标语引起轩然大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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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8:14 扬子晚报 | |||||||||
一条小小的婚育宣传标语,惹恼了同性恋人群,“同志”在网上声讨制作这条标语的街道办之后,有网友声称必要时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街道办接到投诉后立刻撤下标语,称并无歧视,标语内容乃是摘录。目前,双方已经和解。 近日,一条6字标语引起轩然大波,在网上成为热帖。发帖者称,深圳某街道办的婚育宣传廊挂出“同性恋不可取”的宣传板,存在明显的歧视。
2月23日,记者在该街道婚育宣传廊找到了这块引起争议的宣传板,该板的下方有“同性恋不可取”6个大字,下书一行小字:“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的行为体现,不符合社会文明,应制止和反对。”对于“同志”网友来说,这短短几句话却深深地伤害了他们。 23日,该街道办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主任表示,已撤下这块宣传板。据调查,在制作这块宣传板时,下方正好空出一块,于是编辑人员在计生资料中摘了一条补上去。他们查到,这条标语摘录于计划生育五期教育丛书中的《青春期教育》一书。(据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