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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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8:1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2月24日讯 (记者黄晓华 实习生史晓晖 通讯员汪伟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
《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和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方面,《意见》明确了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范围,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具体措施。还提出了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援助就业困难对象的办法。 在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方面,《意见》就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落实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等作出了要求。 在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继续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鼓励企业稳定就业。 《意见》的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期暂定为2008年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