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制推进诚信海南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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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8:1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2月24日讯 (记者文刚 吕岩)今天上午,在省政府主办的座谈会上,来自省政府各管理部门和省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总商会、企业家协会等33家单位的代表共聚海口寰岛泰得大酒店,就如何贯彻实施《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行座谈。副省长陈成出席了会议。 2005年12月7日,省政府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
与会代表认为,《暂行规定》的出台,是省政府以立法形式贯彻落实省人大加强信用建设决定的一个重要步骤和具体成果,它确立了比较切实可行的征信和信用评估制度和规则,通过贯彻实施《暂行规定》,我省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将会更加准确、完整和有效,信用评估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将会更加真实、更有价值和更让人依赖,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机制将会逐步完善。 “征信市场应由民间开办,并以市场化模式运行,政府真正要做的,是履行好信用球场上裁判员的职责。”今天上午,被称为中国“信用提案”第一人的海南总商会会长童石军,在座谈会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作为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童石军近十年来,有一个不变的提案就是关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童石军说,导致经济主体失信的一个重要客观原因是信息没有被充分公开和共享。征信工作正是通过科学、公正的方式、方法来客观描述当事主体的信用状况,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以信用信息公开来使当事主体自觉维护自身信用,进而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了公平竞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