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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非医疗机构从事医疗美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8:1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2月24日讯 (记者张苏民)省卫生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立即对辖区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机构(含生活美容机构)和未取得医疗美容科目的医疗机构违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

  据了解,省卫生厅近日对海口市部分美容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不少机构存在着未
经许可、未具备条件就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情况,如美容美发店里开展纹唇、纹眼线、纹眉等,对群众的生命健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各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对其实际能够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能力依据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医学美容项目(试行)》进行逐项核定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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