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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中资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等字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8:55 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商务部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境外中资企业及机构冠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中外文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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