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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在12个村1个镇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0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2月23日召开的西宁市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在四区三县选了12个村、1个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今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基础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领导班子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12个村、1个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这12个村为:大通县的景阳镇甘树湾村、桥头镇南关村、塔尔镇塔尔湾村
,湟中县的拦隆口镇班中营村,湟源县的日月乡山根村,城郊乡河拉台村,城西区的股家庄村,城东区的杨沟湾村,城北区的严小村、吧浪村,城中区的红光村,城南新区的逯家寨村。同时,我市选定多巴镇为试点镇,并把北山特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海湖新区开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将本着规划进行、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分宣传动员、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实施。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我市将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规划建设新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从治理“五乱”(即道路乱占、粪土乱堆、麦草乱垛、垃圾乱倒、污水乱泼)和“五改”(即改圈、改厕、改厨、改水、改中)入手,整治村容村貌;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造就当代新农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改进传统、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的新农村,为全市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市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者 贾晓红 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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