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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平顺在市法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上强调 繁荣法学研究必须坚持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28 天津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魏康利李爱新)昨天,市法学会召开五届二次理事会议。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宋平顺出席会议并讲话。宋平顺在讲话中对法学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实现天津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制宣传,努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在法学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宋平顺指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研究工作,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工作实际,拓宽思路,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各个环节,不断开创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按照构建和谐天津和法制建设的任务要求,把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服务和保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开展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加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为进一步崇尚法制、维护法律尊严,实施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市献计献策。

  宋平顺强调,繁荣法学研究,必须坚持创新,把创新精神体现在法学研究和法学会的工作中,切实做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努力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要建立健全法学研究组织建设、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合作研究、区域联合研究等新机制。要发挥法学理论研究在改进立法、加强执法、完善司法、推进普法以及法学、法律教学、科研等各个环节中的作用。要把法学界、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重要建议及时反映到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使更多的优秀研究成果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要畅通渠道,使更多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参与到立法、司法实践中来。

  宋平顺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关心法学会的建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支持法学界、法律界更好地开展工作。要关心、爱护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为他们开展法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法学会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正确把握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自身活力和凝聚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与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尽心竭力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把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充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的作用,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兄弟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的交流与合作。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切实认清自己肩负的重任,勤奋学习,不断更新知识,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提高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提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独到的见解,推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天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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