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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领事司提醒出境中国公民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36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白洁)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公民在海外遇险、遇难事件时有发生,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备受关注。对此,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魏苇2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强调,海外中国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发生意外,应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及时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和服务。

  近年来,大量中国公民踏出国门,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住。2004年中国公
民出境人数达到2850万人次,2005年达到3102万人次,涉及近200个国家和地区。“这在客观上造成中国公民在海外遇险的几率上升。”魏苇说。

  今年2月15日,三名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在巴基斯坦遭武装袭击不幸遇难。魏苇说,事件发生后,外交部及时启动了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使事件得以快速处理。

  据魏苇介绍,中国公民在海外可能遇到的危险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政治事件,如动乱和军事冲突等;刑事案件,如偷窃、抢劫和凶杀等;以及经济领域的贸易、劳务纠纷事件等。同时,来自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威胁增加,中国公民在海外遭遇恐怖袭击和绑架的事件时有发生。

  魏苇说,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一般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或有关主管机构报案,寻求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如遇对方执法、司法部门有不公正行为,可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一步寻求使领馆的协助。

  他解释说,涉及刑事案件应向当地警方报案;涉及经济纠纷,当事人应争取与国内派出单位或雇主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遇交通或工伤事故,应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如在居住国被羁押或监禁期间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或处罚、量刑过重,当事人有权会见中国使领馆官员,向其反映情况,并提出交涉请求。

  为了更好地服务海外中国公民,魏苇说,外交部领事司发布了《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部分驻外使领馆还实行了侨民登记制度,了解和掌握中国公民在国外情况并建立直接联络,以及时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此外,外交部领事司还通过接受媒体专访或应邀演讲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领事保护知识,提高公民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他提醒即将出国和已在海外的中国公民随时浏览外交部网站(www.fmprc.gov.cn)上的“领事新闻”、“出国特别提醒”和“前往某某国注意事项”等栏目,从中获取信息。

  魏苇同时透露,为适应当前领事保护工作新形势,外交部决定于2006年上半年在领事司设立领事保护处,专门负责涉及海外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案件的处理。目前,有关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该处的成立将更好地整合资源,提升领事保护、预警、应急和协调能力,是中国政府加大对海外中国公民保护力度的具体体现。”魏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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