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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隧道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肇事司机赔1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10 青年时报

   时报讯 网友聚会,酒后驾车,去年10月那场发生在西湖隧道触目惊心的车祸,仍然留在许多人印象中。昨天,造成网友“琳儿宝贝”死亡的吴某,神情黯然站上了被告席上。

  上午9点,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当庭达成初步调解协议,由被告人吴某和第二被告———吴某当时工作单位、肇事车辆所有者———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赔偿原告死者父母19万元,其中包括被告吴某之前已支付的2万元。

  案件回放:酒后驾车酿悲剧

  去年10月20日晚,网名“纵横南山路”的吴某与网友聚会,其中有网名“琳儿宝贝”的建德人张某,吃饭时,吴某喝了一些啤酒。后网友又到南山路一酒吧喝酒,要了一瓶芝华士洋酒。

  众人在第二天凌晨离开酒吧,吴某开着一辆本田送张某回家。从南向北行经西湖隧道,吴某在醉酒状态下在限速(40公里/小时)路段超速行驶,公诉人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证词说,他当时的时速在90-100公里。吴某欲超一辆右侧车道行驶的桑塔纳,超车过程中,本田车撞上隧道左侧护墙板后翻车,坐在副驾驶位的张某从轿车车头右边窗户甩出车外并遭挤压,造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庭辩护:第二被告叫委屈

  对醉酒驾车,又超速超车的事实,吴某当庭表示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按法律规定的赔偿”。

  吴某的辩护人称,吴某送网友“出发点是好的,是好心办坏事”,希望“所有媒体和公诉人将该起事故视作个案,而不是将之作为醉酒驾驶的典型事件”。

  原告,死者张某的父母要求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39.23335元(包括已支付的两万元),精神抚慰金6万元。

  第二被告的辩护人首先表示了委屈,并说吴某在第一份供状中说,开车出来是因私事,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且第二被告为修翻车的本田雅阁已花了5万元,也是受害者,因而不应由第二被告承担赔偿事宜。

  辩护过程中,死者张某的妹妹在旁听席上多次就辩护人的说法提出异议。

  当庭调解:两被告赔19万元

  审判长征求双方同意后宣布当庭调解,原告代理人和原告———死者父亲先与审判长单独会谈。

  大约15分钟后,原告和律师与死者妹妹在法庭边上商议。此时,审判长又与辩护人进行会谈。

  又过15分钟后,审判长宣布,双方达成初步协议,两被告人共赔偿原告19万元,在3月3日前,两被告人一次性赔付现金17万元。

  审判长还宣布,对吴某的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俞连明 通讯员 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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