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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修改 确保资源优先满足农村需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15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刘轶瑶):中国立法机关25日起着手对已经施行了20年的《义务教育法》进行修改,以确保师资力量、教育经费等优先满足农村地区的需要。

  这是记者从当天开幕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的。

  中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法律规定,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完
成小学和初中学业),在此期间,国家免收学费。

  近年来,中国城乡教育水平差距拉大、部分学校收费混乱等问题较为突出。对此,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相关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和教育力量薄弱的学校倾斜,政府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教师赴农村任教。草案还对学校收费进行了规范。

  据悉,本次常委会会议有望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并有望对《审计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会议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也将再次接受审议。此外,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为下月初召开的全国人大年度例会确定议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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