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园行动计划”建设武汉特色新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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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1:20 汉网 | |||||||||
本报讯(记者陈丹)昨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全面部署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印发了市委、市政府今年1号文件,强调通过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具有武汉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去年,在中央和省、市加强“三农”工作新决策、新举措的推动下,我市农业农村
今年,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将围绕六个方面展开: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全市6大农业产业产值达到农业总产值的80%以上;积极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全市实现转移6万人的目标;投入8亿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达到140万人;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我市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8%以上,确保我市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苗圩要求,全市农业系统要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的一号文件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要充分认识我市农村工作的特点,做好农业产业化的大文章,结合武汉都市农业的重要特征,围绕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农产品结构,拉伸农业产业链。他强调,促进农民增收是农业工作的最终目的,要围绕这个目标,多渠道、多门路地找出增收方法。要加大对农民的信息指导,积极开拓异地市场,促进农产品不断增值。加快农村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市长李宪生就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几个关键问题作讲话。他强调,我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体现了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符合武汉实际,有利于探索一条具有武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新农村建设路子。要整体推进“四到家园”工作,科学制定规划,充分体现武汉地方特色,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突出农民在家园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家园建设的决策者、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要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坚决做到四个不准:不准乡村担保、不准乡村举债、不准集资摊派、不准强迫命令。 会议还表彰了全市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副书记程康彦作主题报告,副市长张学忙主持会议。 市领导赵零、刘善璧、殷增涛、叶金生、涂勇、黄关春、徐化贵、胡曙光、车延高、卢国祥、朱毅、李云飞、杨付华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