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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将分三步实现人人有医保 珠三角地区先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2:0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23日,省政协委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易洪深在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表示,广东将分三步走,逐渐实现全省所有人都享有医保。第一步是覆盖城镇所有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第二步是覆盖职工供养亲属、职工子女及学生等原有制度覆盖人员,第三步是覆盖城镇非就业人员。

  医保已覆盖全省近半人口

  易洪深表示,从目前广东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态势看,城镇就业人口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了1200万人,农村人口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也覆盖了2500多万人,两项制度覆盖了全省近一半人口,但城镇非就业人口仍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因此,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有所突破。

  东莞顺德已率先实现目标

  易洪深称,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既是在制度上保障公民病有所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医保可以均衡社会成员的医疗支出,改善支出预期,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可见,医疗保障制度不仅有保障的功能,还有发展的功能,不仅消耗财富,还能促进财富的创造。广东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已成功实现了制度的转型,从原来的福利型向保险型转换,从企业保险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转换,从只有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和国家干部享受的保障向所有企业的全部职工覆盖,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了医保的范围,覆盖人数达到了1200多万人。目前,东莞、顺德率先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珠海市目前也开展了职工子女的医疗统筹。

  强制有缴费能力群体参保

  广东将对不同群体实行“三步走”的推进战略,第一步是覆盖城镇所有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第二步是覆盖职工供养亲属、职工子女及学生等原有制度覆盖人员,第三步是覆盖城镇非就业人员。对不同地区采取区域梯度推进的三步走战略,珠江三角洲地区先行,东西两翼跟进,然后再向北部山区扩展。对有缴费能力的群体要强制参加医疗保险,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消除有病参保,无病退保的逆向选择倾向,才能建立稳定可靠的筹资机制。同时,要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帮助困难群体参保。对长期贫困人群,给予补助保费参保,对患有重大疾病严重影响生计的人群,给予适当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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