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拜年强收“过节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4:51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易红梅通讯员何腊清米庆龙报道23日下午,公安机关根据西乡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管理员提供的租住人员信息,抓获3名以春节“强行拜年”敲诈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据悉,这3名男子打着给商铺店主拜年的幌子,对他们进行敲诈勒索。 据了解,该团伙成员利用春节的机会,以送年桔的名义给各商铺店主拜年,然后要求每家交纳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过节费”。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已被公安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