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满今早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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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5: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王雷、崔朝阳、余颖、夏杨报道:今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今天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向全省人大代表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黄丽满对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省人大常委会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她说,一年来,
在立法实践中,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如去年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等条例,合理规范和保障了各方群众的利益。 提高立法质量 今年的立法计划包括食品安全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等新制定的立法项目12项,以及预备项目8项,修订项目8项。要进一步提高法规的审议质量。合理界定和分配公权,严格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范围、手段和程序。坚决克服一些部门对立法“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他利则拖,分利则拒”的现象。 加强监督检查 常委会将以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为主要方式,加强监督工作。 在执法检查方面,重点检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执行情况,推动解决欠薪问题,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职业病防治法、城市规划法和本省台胞投资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 继续视察督办“十项民心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实施情况。 要加强预算监督,督促政府推进部门预算的规范化、法制化,保证财政预算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体现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要加强对备案的政府规章的主动审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将以保障代表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为重点,常委会将更好地发挥代表在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邀请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等活动,并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