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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出租招标挂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获悉,今后厦门市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需要出租的,将面向社会公开确定承租人。

  据介绍,公开出租的范围包括新增或已腾空符合出租条件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将全部通过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以招标或挂牌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出租招标(挂牌)全过程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已确定承租人的公有非住宅房屋的租金,则由各房管所按公
房租金收取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实行“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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