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农产品将被严禁销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1:09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关系广大中国人饭桌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25日再次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危害民众健康的农产品今后将被严禁在市场上销售。 草案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草案明令禁止销售的农产品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农产品批发市场如被发现有销售禁令农产品摊点的,该市场也将被处以同样额度的罚款。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