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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工会需有农民工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1:45 新京报

  湖南要求尊重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

  本报讯 据《工人日报》报道中共湖南省委日前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强调“各级人大、政协、企业职代会和工会委员要有一定比例的务工农民代表”。

  报道引述专家指出,尊重农民工在居住城市中的民主政治权利,是建立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

  湖南省总工会研究室主任李挚说,保证企业职代会和工会委员有一定比例的务工农民代表,是落实一线职工政治权利的有效途径。该省一位省政协委员表示,重视发挥农民工参政议政的作用,是建设城市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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