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福利机构收买被拐儿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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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1:54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24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对湖南省衡阳市部分福利机构收买被贩卖儿童案做出一审判决。涉嫌拐卖儿童的9名广东、重庆、湖南籍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原衡东县福利院院长陈明,均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原衡阳县光荣院院长贺云目前在逃,警方正在对其进行全力追捕。
2005年11月,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福利机构跨省违法、违规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案件。衡阳市辖区内的衡南、衡阳、衡山、衡东、祁东、常宁6县(市)民政局福利机构违反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人贩子”手中收买被拐卖的婴儿,之后又以涉外送养、国内收养等形式获取捐赠款。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目前,这些婴儿的具体流向仍在进一步追查之中。 事发后衡阳市委、市政府对衡阳市民政局局长欧迪赛、副局长李莲玉等23名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其中,衡阳县民政局局长邓光阳、衡东县民政局局长周立群因工作失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职;衡阳县光荣院院长贺云、衡东县福利院院长陈明、衡南县福利院院长何红军、祁东县福利院院长管玉艳等人被撤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