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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1:54 海峡都市报

  读者黄先生问:我与某企业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已与该企业签订了6个劳动合同,但在第6个劳动合同还差1个多月到期的时候,该企业在未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想问:该企业是否应支付给我经济补偿金,如果支付,是1个月,还是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吴思安律师答:黄先生所在的企业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章,该企业应向黄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黄先生在该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每工作一年计付一个月工资,黄先生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期间,无论该期间是否订立劳动合同,以及订立多少个劳动合同,都不影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因此,企业应向黄先生支付6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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