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服刑期间追判前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2:07 京华时报 | |||||||||
取保候审期间犯案落网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盗窃嫌疑人周某取保候审期间因盗窃再次落网。他隐瞒了取保候审的事实,因新罪被判2年徒刑。服刑期间,周某隐瞒的罪行被发现,于是周某从长春市监狱被押解回北京西城区看守所。近日,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与前次判决进行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41岁的周某是吉林长春人,在19岁时因盗窃被长春法院判刑,至今已因盗窃在北京朝阳法院、石景山法院和西城法院被判刑4次。2002年6月1日,周某因涉嫌在动物园盗窃游客手机被羁押,第二天他因病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他“神秘失踪”,该案也无法结案。 日前,西城公安分局在调查中发现周某“藏身”长春市监狱,于是立即从长春监狱把周某押解回了西城看守所。原来,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在石景山因盗窃落网。审理期间,周某隐瞒了在西城被控盗窃的情况。2004年7月,周某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近日,西城法院对周某进行审理,确认周某盗窃手机事实成立。法院认为,周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周某还在石景山法院隐瞒犯罪事实,应与前次判决进行数罪并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