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郊区检察院4年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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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3:46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2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会上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的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的代表2月24日载誉归来。在受表彰的37家“全国模范检察院”中,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是我省的唯一代表。 几年来,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政治育人、纪律约束人、制度管人、案件看人、工作取人”的标准,创造性地实施了“日监督、周讲评、月兑现、季分析”的工作制度,
(本报记者)(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