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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郊区检察院4年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3:46 山西日报

  本报讯2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会上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的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的代表2月24日载誉归来。在受表彰的37家“全国模范检察院”中,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是我省的唯一代表。

  几年来,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政治育人、纪律约束人、制度管人、案件看人、工作取人”的标准,创造性地实施了“日监督、周讲评、月兑现、季分析”的工作制度,
实行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了干警活力。全面实施了规范办案管理、提高办案质量的“一二三二”工程。一是执行一个标准,评判案件质量;二是建立两个规划,转变执法作风;三是制定三个办法,严格考核评价;四是运行两个机制,强化案件管理。“一二三二”工程的全面实施,提高了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和业务水平。科学合理的办案规则和流程管理,使办案有章可循,只要严格执行,就会实体准确、程序合法,直接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杜绝了违法办案的发生。他们不断加大反腐力度,4年立查贪污、贿赂案件39件48人,其中大要案24件,收缴赃款10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0件,办案数量逐年增加,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本报记者)(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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