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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新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标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4:01 山西日报

  本报讯 绿蓝黄红黑,5种普通颜色,从2月21日开始被省环保局赋予新的含义,它们代表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行为的评价结果,分别表示企业环境行为的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采用颜色来标示企业环境行为,在我省还是首次。今后,人们只要通过颜色就可辨别出企业环保与否。

  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通过ISO14001认证或通过清
洁生产审核,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为绿色,表示很好。蓝色表示好,指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没有环境违法行为。黄色说明企业环境行为一般,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有过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如果企业做了控制污染的努力,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发生过一般或较大环境事件则会评为红色,表示差。黑色是最低等级,表示企业环境行为很差,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或多次超标,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有重要环境违法行为或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据悉,新制定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标体系,不再以企业排污达标就通过环境行为评价为标准,还增加了企业与附近居民的关系、新建项目有无经过环保部门审批等评价标准。

  (张隽波王冠兴)(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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