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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8:27 扬子晚报

  2月24日,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在通州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使江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缪蒂生主持会议。

  林祥国说,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教育体系;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开展“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救助保护、帮助教育和疏导矫正,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整顿和规范网吧、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秩序,进一步净化了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林祥国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是青少年作案人数占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比例居高不下;二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低龄化特征日趋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上升;三是团伙犯罪突出;四是暴力化倾向明显。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林祥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围绕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大力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全面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并完善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的维权、教育和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闲散青少年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林祥国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党和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平安创建的总体工作目标,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目标责任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

  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团省委副书记练月琴代表领导小组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省民政厅副厅长凌航对全省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

  会上表彰了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市和先进部门、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4-200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及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先进个人。

  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预防办联络员,各市市委政法委书记、预防办主任、民政局分管领导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及部分受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等共250多人参加会议。(陈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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