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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民意”严禁敷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8:44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2月25日讯(记者刘玉波)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上提交的建议和提案,承办部门不能答非所问、有问未答、避实就虚、敷衍塞责。市政府日前专门发文,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的“民意”,并为此提出明确要求。

  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对省、市“两会”期间提出的省一级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在3月10日前答复完毕;市一级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在4月底前答复,其中市各民
主党派、工商联提出的提案应在3月24日前答复完毕。

  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答复完毕。对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就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部分分别答复代表、委员;明确主办和会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会办单位最迟应在两个月内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答复代表、委员并抄送会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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