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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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8:48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首府南宁,拥有壮、汉、瑶等民族,拥有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然而,南宁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一样,出现了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破坏的现象。一些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民间文艺、技术、礼仪、节庆、游艺等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为了加强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南宁市近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据介绍,南宁市将成立“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结合民族民间保护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立等项目,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各级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保存、传播、保护和利用等领域的研究。 同时,还将建设一个南宁壮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采用多种形式重点展示以民族文化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打造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资源的文化产品、旅游产品,促进对外交流,并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民族民间艺术展演、民间工艺品展示会、民间节庆等各种活动,以此促进和推动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 另外,将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具体是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每年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对有代表性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传承单位)给予奖励。 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命名的民间艺术之乡和特色艺术之乡优先给予扶持和保护。并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编辑:韦怡作者:文彩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