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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国管理科学院的“严正声明”和“公告”院士,您不能回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8:57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万润龙

  本月20日,本报发表了记者采写的《关制钧何来那么大能量——关于两院院士集体退出“中国管理科学院”的思考》。稿件转述了部分媒体报道的两院院士集体退出“中国管理科学院”的内容,并就此事进行了评说。

  此稿见报后,在读者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东方网等主流网站还发表了多篇评论。

  但记者在浏览“中国管理科学院”网站时又发现了新鲜事。2月20日凌晨,记者上网时发现“中管院”发表了一份“严正声明”。声明称,不存在所谓“两院院士集体退出”的问题,该院也从未收到过任何院士本人所提交的《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退出申请表》;该院从未接到任何机构或组织与本院就院士个人退出问题所进行的任何形式的交涉与沟通。声明还称,保留追诉有关媒体作歪曲报道所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月21日,“中管院”又在网上发布了一份《关于本院院士和公众所关注的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称,自从媒体去年8月底对“中管院”评聘院士的行为作了报道后,该院已经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了声明,内容有:所有已经通过正式审批的院士,其相应级别的院士资格依然有效;按照“申报自主,退出自由”的原则,请有意退出本院院士行列者按程序办理院士退出手续。公告表示,去年有关媒体报道之后的第四天(2005年9月初),就将《退出申请表》挂在了该院的网站上。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院士提交过《退出申请表》。

  该院公告还对一些院士所说的“不明真相”提出反问:难道是院士本人不知道?难道是“申报者本人没给本院提交任何表格、照片或者提交了表格而没有本人签字的情况下,我们就敢将他的个人资料在自己的网站上随意发布?”

  公告还对媒体报道的“两院(记者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相关部门已通知该机构”提出疑问:“是‘两院’的哪个部门、由谁代表、什么时候通知的?本院哪个部门(或什么人)接到了该‘通知’?”

  公告还称,所谓两院院士集体退出“中管院”,是有人在炒作。退一步说,即使某些院士退出了,中国管理科学院也不会就此垮掉,世界上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声明称: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中国管理科学院不可以评聘院士”。

  看了“中管院”的“严正声明”和长篇“公告”,本报记者又产生了新的困惑。

  困惑一,两院院士当初既然填了那张接受聘任的“登记表”,现在填写一份《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退出申请表》也理所当然。您如果认为填表有辱您的身份,可以向“中管院”发一份退出的声明。而不是“委托”两院去发表“集体退出”的声明。当初受聘既然是个人行为,现在也应以个人的名义声明退出。

  困惑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既然已经知晓有“中国管理科学院”这个机构,而且认定这个机构在聘请院士活动中有不当行为,还有这些院士委托两院学部向媒体说明情况,并声明退出“中管院”(见科技日报2月16日报道),就应该向“中国管理科学院”交涉,至少派本部门法律顾问上门陈明立场。两院院士已经属于国家形象,有“中管院”这样一个香港注册的机构在聘请两院院士活动中有不当行为,侵害了两院及两院院士的名誉,两院理应将情况向国家主管部门汇报,或者诉诸法律。岂能轻描淡写地在网上发表一个声明,或者与几家媒体“通报”一下情况就了事?

  困惑三,像“中国管理科学院”这样的机构,既然已经有1996年注册成立的“中国管理科学院”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举报的理由又是“金钱诈骗”,接到举报的部门理应立案侦查。如果情况属实,应该依法查处;如果情况失实或是诬告,也应澄清事实,为“中管院”恢复名誉,或让举报者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很难想象,这样一件事关两院和两院院士声誉的大事,在持续了数月之后,在是非必须作出决断的今天,有关部门还会作壁上观,任由“中国管理科学院”、两院、两院院士及媒体继续打口水仗,而老百姓则越来越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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