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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救护车费”惊现河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8:5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衡水讯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安平分院将两名患儿从安平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庄某省级医院,竟收取了4000元救护车费、400元出诊费,而根据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救护车费应为 500多元,出诊费最多为30元。

  2月 24日,饶阳县的刘老汉拿着两张相同的收据找到了记者,反映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安平分院乱收费的问题。记者看到,两张收据上都盖有“河北医科大学××医院安平分
院收费专用章(7)”。记者发现这两张收据只是单位自行印制的普通收据,而非盖有“河北省财政厅票据印制章”的正式票据。

  刘老汉气愤地对记者说,出生30多天的小外孙得了肺炎,到安平分院就诊,2月 6日上午,该医院的医生让转往石家庄某省级医院。上了救护车,司机说要2000元车费,少了不行。约半个小时后,另一个得肺炎的小孩上了车。刘老汉以为两个病人一起去,可以少掏点车费了,没想到下车后,司机还是各收了他们2200元,并开具了上面那两张收据。其中, 4000元是车费,400元是两个医护人员的出诊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救护车起步价为40元、夜间 60元(含 10公里),超过 10公里后,每公里2.5元。安平距石家庄 100公里,往返200公里,按规定该救护车应收费500元左右。出诊费最多也只能收 30元,而安平分院收的出诊费超过了规定的 13倍还多。

  2月24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安平分院的电话,一名自称安平分院救护车司机的男子称,他姓张,那辆救护车是他个人的,那天其他的救护车都放假了,过年他找不到司机,自己开的车,所以收的钱多。可是记者发现,在刘老汉那里,救护车司机开出的收据,在收款人一栏却填着“刘”。(李海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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