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报告解读:全省法院调解撤诉率近四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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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9:17 金羊网-新快报 | |||||||||
吕伯涛指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晶晶 余亚莲 廖颖谊 吴旋实习生杨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昨日向全省人大代表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透露,今年全省法院调解撤诉率达38.48%。
吕伯涛介绍,去年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67519件,判处犯罪分子87946人。其中抢劫、抢夺犯罪分子32465人,占判处犯罪分子总数的36.9%。去年还加强了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加强服判息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加强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率,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一年来,全省法院调解、撤诉结案率达到38.48%,同比提高了1.57个百分点。此外,还认真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全年全省法院共为30353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175.40万元。 吕伯涛同时表示,目前各类纠纷案件持续增多,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二审死刑案件必须全部开庭审理,省高院刑事审判力量极为缺乏,交通工具、审判法庭明显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吕伯涛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着力完善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等,全面提升各级法院司法管理水平。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