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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币出国境千万别“超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9:2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邢珊通讯员李世玮姚书媛】从天津机场海关获悉,2005年3月至今该关共查获旅客超量携带货币进出境案件7起,累计案值折合人民币超过400万元,其中6起案件发生在春秋季旅游高峰时段。为此,海关提示旅客:持币出境莫超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携带外币限额为5000美元。在监
管中,海关发现个别出境旅客为图一时方便,携带大量货币现金出境。这不仅违反国家货币进出境管理法规,也给旅客旅游活动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春季出游高峰将至,海关工作人员提示广大进出境旅客:合理安排旅游费用支付方式,按照限额携带货币。如确需携带大量现金出境,应先到中国银行及外汇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海关将凭其证明验放。对个别采取隐藏、伪报、瞒报等方法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不法旅客,海关将根据《海关法》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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