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检察长在广西桂林市考察调研时强调 要在工作中锻炼队伍检验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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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0:15 检察日报 | |||||||||
本报桂林2月25日电(记者 崔佐钧 丁海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出席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间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进行考察调研。他强调,检察机关要在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中锻炼队伍和检验队伍。 在桂林市检察院,贾春旺听取了该院检察长李全义的工作汇报,并与桂林市部分基层院的检察长进行了座谈。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等检察院的检察长向贾春旺反映了基层
对下一步的检察工作,贾春旺要求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的落实。他突出强调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为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他指出,检察工作为第一要务服务,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来实现的,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都是为大局服务的具体体现。他指出,检察机关在办案时,要有大局意识,要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慎重,要考虑企业发展,不能因为办案使企业停工停产,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贾春旺指出,检察机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主要还是通过履行职责来实现。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要更加注重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更加注重正确把握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的辩证关系,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本领,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他指出,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工作中,当前要特别注意落实专项整改的各项要求,要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抓出新的成效。他强调,只有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执法不规范引发执法不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要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贾春旺说,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是很大的,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越来越关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该注重队伍建设,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必须始终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战略任务和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要重视抓好班子建设,以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贾春旺特别强调,检察机关要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的过程中锻炼队伍和检验队伍。要注意发现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还有哪些不满意的地方,及时加以改进。 在桂林期间,贾春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马铁山进行了工作会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陪同考察调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