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专门协调机构科学监测定期应急演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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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省政协委员关注环境突发事件“1小时内”上报能否实现 本报讯记者区健妍,通讯员沈提安报道:前段时间发生的广东北江严重镉污染事件,引出了一个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广东如何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据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敏介绍,近期有关部门已对全省环境安全
有委员提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加强各部门配合十分必要。建议广东要建立一个以“环保、安全生产、水利、公安、民政、卫生、工业、交通、市政、宣传”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专门应付环境突发事件。 民盟政协委员的提案则建议,定期组织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演习十分必要。还须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具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人员,并同时在我省河流主要断面设置水质自动监测装置。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规定,对于突发性环境事件要严格遵循“1小时内”上报的制度。有委员提出,最根本的办法是加强环境监测的科学手段,利用电子仪器的自动监测,实时反馈环境的真实信息。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