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为"小饭桌"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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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1:5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蔡淑娜通讯员李春英)随着秦皇岛市双职工子女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午间不得不在“小饭桌”就餐休息,社会对“小饭桌”的需求越来越大。记者昨日从秦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获悉,为加强管理,规范“小饭桌”经营行为,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出台了《秦皇岛市小饭桌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并从今年开始实行。 据了解,秦市的“小饭桌”一般由学校周围居民家庭承办,部分“小饭桌”卫生条
该规定对于“小饭桌”提出了基本卫生要求,其中包括:操作间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业;应当配备冷藏保鲜设施,保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用于加工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应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就餐学生实行分餐制,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加工食品应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原料;食品烹饪后到食用不宜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不得再次给学生食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