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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从地下取水须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2:13 新晚报

  据新华社深圳电(记者 李南玲)记者从新一期深圳政府公报获悉,正式施行的《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了取水、排水等9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该《办法》,在地下水超采区域不得扩大取水,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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