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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一句话夫妻分居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2:13 新晚报

  哈报网讯(徐凤杰 见习记者 温鑫)婆媳因为在何处住产生分歧,丈夫毅然带着孩子回了婆家,分居3年后,丈夫请求离婚。法院最终判二人离婚。

  2001年,林某与相识不久的滕某结婚。1年后,滕某给林家生了个大胖小子,滕某的婆婆为了能经常看到孙子,要求小两口搬到自家住,滕某却希望和老公过二人世界。林某不想让老母伤心,于是带着儿子回了家,这一走就和滕某分居了3年。

  2005年,林某提出和滕某离婚。法庭上,滕某不同意离婚,她认为,二人分居3年,都是因为其家人的介入。滕某说,婚后一年,丈夫曾向丈母娘借了1万余元,至今没还。

  法院认为,二人从2002年开始分居至今,已超过2年,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准许二人离婚。由于自分居起孩子就跟随林某生活,所以孩子应该由林某抚养。林某称1万余元已归还滕母,但没有任何证据,所以这1万余元应算二人在共同生活中所欠债务,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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