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烟好友反目打人者被判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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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2:13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孟繁翔)酒后为了一盒烟,李刚、王强竟打落酒友牙齿,日前,二人被香坊区检察院以共同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两年。 李刚、王强和孙磊在香坊区幸福乡一饭店吃饭,李刚花钱买了酒菜,喝了两个多小时后,当三人准备回家时,孙磊发现自己的烟不见了,便找已经走出饭店的李刚、王强要。因李刚、王强都说没拿孙磊的烟,三人为此发生争吵,李刚、王强将孙磊的下嘴唇踢裂,部
孙磊报案,二人被民警抓获。两个月后,孙磊伤才治好,经法鉴为轻伤。李刚承认自己打了孙磊,但表示孙磊原来就没有牙齿,不是自己打掉的;王强则表示,自己是因拉架没拉开,才打了孙磊两下,两人都不承认孙磊的牙齿是他们打掉的。 香坊区检察院以二人共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香坊区法院依法判处李刚、王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