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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埋单”保障免费义务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2:24 燕赵都市报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孩子“因贫失学”让人心酸;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失衡,“择校”成为许多家长的梦魇;“分数至上、考试至上”的社会风气让无数孩子远离快乐;乱收费现象严重,个别学校和老师频频把敛财黑手伸向孩子———义务教育阶段的这些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月25日上午,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的主要内容成为人们颇为关注的热点。

  解读1:教师不得体罚学生

  草案明确了对教师的要求,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班,不得因个人特征歧视学生。

  草案同时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草案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但被依法判处拘役或者徒刑并且不适用缓刑的除外。

  解读2:校园保安必须无精神病史

  草案在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进行规定时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草案规定,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设置义务教育学校应当确保选址安全。建造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与义务教育学校保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距离: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加油站、高压电线和废弃物品收集、储存、处理场所或者设施;其他可能影响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针对此前发生的一些校园安全事故,草案特别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徒刑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解读3: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学生不得收学费

  草案明确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

  草案明确,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解读4:经费预算向农村倾斜确 禁止划分重点学校

  在经费投入方面,草案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除向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国家组织、支持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不得以任何名义将义务教育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解读5:政府“埋单”保障“免费”义务教育

  草案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出明确目标,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解读6:不得仅以升学率作为考核标准

  为了防止教学过于偏重智育的倾向,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形成德育教育体系,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并与家庭、有关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为保证素质教育落在实处,草案规定,对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师的考核,应当综合考察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培养学生的情况,不得仅以升学率作为考核标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的考察,应当综合考察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情况,不得以考试成绩代替全面考察。

  解读7:学校发放辅导材料不得收费

  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乱收费”现象说不。草案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师在课程标准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收费。向学生发放义务教育教科书以外的其他书籍、资料,不得收费。

  草案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自行或者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联合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

  解读8:农民工子女在父母打工地就近免试入学

  草案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该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解读9:三项措施防止利用课本非法牟利

  一是减少教科书的种类,保证教科书质量。规定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不需要使用教科书的义务教育课程,不得编写此类课程的教科书。

  二是降低教科书的成本。规定义务教育教科书的内容应当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凡不符合该标准的内容不得编入教科书。义务教育教科书在符合关于教科书幅面尺寸、版面、用纸等的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应当经济实用。

  三是防止利用教科书非法牟利。规定义务教育教科书的选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义务教育教科书选用获取利益。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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