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情况下对干部诫勉谈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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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3:05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了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七种情况,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
网络编辑:甘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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