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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悖合同 开发商愿赔不想改 部分业主不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3: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交房时发现部分房屋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符。昨天上午,合肥一家新建小区的一期部分业主陆续拨打本报热线投诉:自从去年7月,他们发现房屋窗户以及阳台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业主及时找到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办事并进行整改,但被该楼盘开发商拒绝了。

  昨天下午2时,记者来到该小区的售房处。60多位业主正在和开发商交涉。业主代表
王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他们购买该楼盘,2005年7月,包括自己在内的很多业主发现,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多处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记者看到业主一份声明,上面写明合同约定窗户为中空玻璃,但现在仅仅是飘窗两侧中部分玻璃采用中空,其他均为钢化或普通玻璃;合同约定阳台围栏为不锈钢,部分业主家则是铁艺围栏;热水管没有铺设到位;合同约定电表为40A,现在为32A;未按照合同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虽然这些业主向开发商集体发出整改要求,但与合同不符的地方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业主说,问题没解决,而开发商却要求业主在2月28日前收房,否则将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

  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该小区

开发商今年2月对部分业主进行了回复。记者看到,回复单上关于窗户玻璃是否更改问题,开发商答复由于窗户造型无法更改,玻璃违约问题将采取赔偿解决;对于热水管,开发商表示将合理补偿,业主在
装修
过程中自行解决;同时,开发商将对没有安装煤气泄漏装置将进行违约赔偿等。

  大部分业主在现场对记者说,他们对开发商答复很不满意,业主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对不符合约定项目按照合同整改。

  小区开发公司林副总经理对记者说,他们承认违反了合同约定,公司会进行处理的。而截至记者离开现场时,双方还在交涉中。

  (本报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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