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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修改:剑指四大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3:3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孩子“因贫失学”让人心酸;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失衡,“择校”成为许多家长的梦魇;“分数至上、考试至上”的社会风气让无数孩子远离快乐;乱收费现象严重,个别学校和老师频频把敛财黑手伸向孩子———义务教育阶段的这些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月25日上午,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引人关注的
是,草案直面义务教育实施中上述四大焦点。

  经费保障:

  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标准拨付

  由于交不起学杂费,一些农村家庭在让一个孩子上学的同时,不得不让另外一个孩子辍学回家;由于基层财政困难,一些农村学校的校长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不得不四处筹钱,被形象地称为“化缘校长”……这就是我国一些乡村学校面临的真实窘境。

  “目前,农村义务教育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投入的问题,也就是钱的问题。”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杨东平教授说。

  为了解决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问题,目前草案专设“经费保障”一章,以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草案要求各级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标准拨付经费,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逐步增长;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

  ———义务教育经费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的体制。

  ———草案要求财政预算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政府决算和学校收支情况应向社会公布。

  根治择校风:

  合理配置资源 促进教育公平

  曾有一位北京市民告诉记者,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转入一所市重点中学,前后花了六七万元。

  对许多中国城市家庭来说,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是头等大事,花多少钱都舍得。在不同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差别巨大的环境下,择校之风盛行自然就不难理解了。

  为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问题,给每个孩子创造一个公平的人生起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在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在经费投入方面,草案要求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

  ———在师资力量方面,草案要求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促进学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

  ———在管理和监督方面,草案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

  “在解决择校风的问题时,我们也想过电脑派位、按分数入学、严禁收取择校费等办法。”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指出,“但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关键是要在经费投入、师资力量等方面建立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

  扭转应试教育:

  学校升学率 不作考核标准

  写不完的作文,做不完的习题,翻不完的教学参考书……有专家认为,目前应试教育呈愈演愈烈之势,提倡多年的素质教育现在只有少数学校才实行。

  为扭转当前应试教育风气盛行的状况,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很强的措施:

  ———规范教学内容,防止教学过于偏重智力的倾向。学校应把德育放在首位,形成德育教育体系;应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重点班。

  ———明确考核要求。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不得仅以升学率作为考核标准;对学生的考察,不得以考试成绩替代全面考察。

  有关专家提醒说:“解决应试教育问题不能单靠法律规定,还需要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共同配合。”

  防止乱收费:

  发放教辅免费 补课不得收费

  发展改革委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去年上半年,教育乱收费位居全国价格举报首位,占到已查处案件的23.8%。

  为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提出了许多很有针对性的措施:

  ———禁止利用补习和发教辅书进行乱收费。草案明确规定,在课程标准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收费;向学生发放教科书以外的其他书籍、资料,不得收费。有关专家表示,依照这一规定,许多乱收费行为将再也找不到“合理”借口。

  ——禁止利用组织学生从事营利性活动。

  有关专家分析说,针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实际上采取的是双管齐下的措施。“一方面增加义务教育投入,防止学校因为运转经费不足向学生和家长伸手;另一方面,通过上述禁止性规定,则可以防止个别学校和教师巧立名目,牟取私利。”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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