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学车按照学时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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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3:39 舜网-济南日报 | |||||||||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林红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2月26日在此间结束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议上介绍了相关情况。 6人一车或8人一车的培训模式将被杜绝
从今年4月1日起,驾驶员培训学校将逐步对学车的人实施学时预约和按照学时收费的新制度。 徐亚华表示,实行学时制后,以往6人一车或8人一车的培训模式将逐步被杜绝。 新规定要求驾校增强的服务功能主要有: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公民的知情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和教练员信息;培训机构要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地等情况;要定期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 取消了原来给学员发放《学员证》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证明的规定。 推行学时预约和按照学时收费等制度。新规定明确要求: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建立了学员权利保障制度,学员对所学项目和内容必须在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上经本人签字审核同意。 对驾校实行分类许可 徐亚华介绍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对驾校实施分类许可,以满足不同档次、不同内容的培训需求,积极引导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 他具体介绍说,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三类,分别予以许可。 今后对驾校实施质量信誉考评制度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今后学车将以“确保培训质量”为核心,建立驾校经营、学员监督、部门监管、市场引导的四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对驾校实施质量信誉考评制度,让学车质量更有保障。 建立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根据交通部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我国将以“严格教练员管理”为重点,建立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今后,将建立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和驾驶操作教练员两种资格;培训机构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驾校要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的排行情况;交通主管机构将建立驾校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 此外,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