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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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4:18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配套政策》指出,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将实施十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这十个方面分别是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加强统筹协调。 《配套政策》要求,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 《配套政策》明确,国家将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与改革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