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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驾驶不用提交体检证明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5: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4月1日实施

  将于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一部基础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管理规章,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了许多重要的制度创新。

  交通部公路司车辆处副处长蔡团结介绍说,规定的主要精神可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既要便民,也要严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强化市场监督,建设诚信体系,维护学员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有序的驾培市场。

  教练员将参加全国统考

  根据规定,我国将以“严格教练员管理”为重点,建立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蔡团结介绍,今后将建立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和驾驶操作教练员两种资格;培训机构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

  学员学车按照学时收费

  从4月1日起,驾校将逐步对学员实施学时预约和按学时收费的新制度。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表示,实行学时制后,以往6人一车或8人一车的培训模式将逐步被杜绝。

  新规定要求,驾校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取消原来给学员发放学员证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证明的规定;推行学时预约和按照学时收费等制度,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学员对所学项目和内容必须在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上经本人签字审核同意。

  对驾校实施行政许可制度

  我国将以“实行分类许可”为切入点,对驾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规定指出,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对驾校实施分类许可,以满足不同档次、不同内容的培训需求,积极引导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根据培训能力的差别,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细分为3类;充分考虑到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特性、专业要求和危险性等,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细分为两类。

  驾校实施质量信誉考评制

  根据规定,今后将对驾校实施质量信誉考评制度,让学车质量更有保障。

  新规定以填写教学日志、审核培训记录和颁发结业证书等为重点环节,建立了驾校经营、学员监督、部门监管、市场引导的四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同时,还明确了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实行质量信誉考评制度,规范了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

  最大限度保护学员的权利

  按新规定要求,我国将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权责一致的驾驶员培训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员的权利。

  新规定明确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工作职权;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明确提出应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新增550万驾驶员

  随着汽车的日益普及,我国百姓的学车热情空前高涨。“十五”期间,我国每年至少新增汽车驾驶员550万名。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说,随着家用轿车的日益普及,驾驶员培训对象发生了根本性结构变化,由10年前以面向培训职业驾驶员为主要对象,已经转变为服务于普通社会大众的行业。大部分学员学车的目的,已由过去的掌握工作技能转变为生活技能。驾驶员培训已成为一个服务百姓的新兴行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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