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民政局830万农村养老金建豪华办公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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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1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 在云南省红河州政府所在地蒙自县,红河州民政局相当有名,因为别的政府部门都在州政府行政中心内统一办公,它却单独建起了一座气派的办公大楼,同时在旁边还建了一个三星级的酒店和高档的职工住宅。实际上,在红河州行政中心修建之前,民政局所属的独立的民政社区就已经修好了。 红河州民政局是一个靠全额财政拨款的单位,这么一个浩大的工程,红河州民政局
6000万元农保基金“不翼而飞” 审计结果令人大吃一惊:红河州民政局的基建资金中,有830万元挪用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其中,有590万用于垫支了工程款,还有220万是借给了下属单位,其目的也是用于还基建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农民的养老钱和救命钱。红河州有十万多农民自愿参保,指望着若干年后能靠之养老活命。 很快,另一个更加触目惊心的事实浮出水面:本应有6000多万元的农保基金,实际上已只剩下区区130万元! 谁的胆子那么大,敢去动农民的养老金呢? 没有任何担保,民政局长借出4280万 依照国家规定,为了保证基金的安全,主要通过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来增值,任何部门都不能挪作他用和直接投资。 这6000多万元农保基金已被民政局局长罗理诚悉数借出。其中,4280万元借给了当地的红福经贸公司。 红福公司原来是红河州民政局的一个下属集体企业。1996年,温州商人李孝銮承包了该公司,并将自己变更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就是这样的一个私营小公司,在没有担保、没有任何抵押的情况下,从民政局借了四千多万元。这些钱被李孝銮用于成立各种公司。 李孝銮称,当时他问罗理诚,说能不能时间借长一点。罗说,借长可以,但利息要高。 1996年到1999年期间,红河州民政局把4280万农保基金以借款的方式,分11笔通过银行打到红福公司的账上,很快就被李孝銮以各种名义支走了。到2004年,这些钱全部到期,但他一分钱本金都没有还,其中逾期最长的借款达六年之久。 3000多万元农保基金已无法收回 实际上,早在2002年5月,红河州审计局对红河州民政局的审计报告已经指出,红河州农保基金有流失的危险。 然而,罗理诚不仅没有去尽力追缴已经借出的农保基金,反而在2003年又再一次挪用了100万农保基金给为他们盖楼的建筑公司。 审计署的全面审计展开之后,罗理诚、李孝銮开始紧张。罗理诚催着李孝銮尽快还钱。李孝銮情急之下,竟然拿出一张五千万元的假电子汇款凭证,可笑的是,这张假电子汇款凭证曾一度让民政局长罗理诚信以为真。 2005年底,红河州法院依法对李孝銮的资产进行了拍卖,所得资金3100万,最后实际清缴1882万。 虽然追回了1882万,但是仍有3000多万元农保基金没有收回。当地有的农民已经长达两年时间没有领到养老金。 日前,罗理诚因犯有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李孝銮因犯有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