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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我省5年内中职招生2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2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规定了我省“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我省将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大力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职教招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加大职教的投入,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教领域。

  职教规模扩大要占“半壁江山”

  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将扩大职教招生规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20万人,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职业教育为社会输送200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100万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此外,在职业培训方面,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培养20万生产服务一线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使我省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25%,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比例不低于5%。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每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实施新市民教育和创业教育行动工程,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文明教育,提高创业能力。

  建立百、十所中高等示范职校

  为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我省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扶持建设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此外,我省要求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把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与普通高中建设摆在同等位置,以其为龙头构建农村职业教育网络,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苏北、苏中地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给予扶持。“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我省在重点领域建成200个专业门类齐全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启动社区教育行动计划,城市要将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种文体设施向社区开放,形成以城市社区培训学院为龙头、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居委会教学点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社区培训学院、6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0个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教领域

  我省将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制定鼓励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等相关政策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举办职业教育机构或参与公办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后勤服务。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允许部分职业院校在不改变公办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民办机制运行。把职业教育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先领域,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国外知名学校合作举办高水平的独立职业教育机构,或合作开办专业课程、共建科研机构和实训基地。

  职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我省将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属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我省规定,对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职校10%以上学费收入扶贫助学

  职业教育坚持多渠道筹措经费,并健全扶贫助学制度。从今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按年人均0.5元以上,由县(市、区)政府筹措和统筹安排。企业要根据《江苏省职工教育条例》“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2.5%提取”的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凡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省市县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项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2006年省级职业教育助学专项经费安排1亿元。职业院校要将10%以上的学费收入用于设立奖助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龚学明 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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